大港澳安卓下载健康扶贫政策及信息公示栏
“十免四补助” 医疗扶贫政策
一、“十免”:
贫困人口就诊1.免收一般诊疗费、2.免收院内会诊费、3.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4.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5.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7.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8.免费药物治疗包虫病患者、9.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收费、10.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
二、“四补助”:
1. 由县残联对贫困残疾儿童进行康复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救助;0-6岁建档立卡贫困儿童可至当地乡镇政府残联进行申请。
2. 对手术治疗包虫病患者按2.5万元每人给予补助;
3. 对符合治疗救助条件的晚期血吸虫病人按5000元每人给予补助;
4. 对重症大骨节病贫困患者按700元每人给予对症治疗补助。
两个10%医疗扶贫政策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个人支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不超过10%。
有下列情形之一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本政策:
(一)在县外住院的;
(一)自身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和赌博等引发的伤害;
(二)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变性、镶牙、整容等非疾病治疗的;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医保定点医院产生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不超过1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若患有四川省人民政府所定28 种慢性病之一,准备好相关资料到当地乡镇(中心)卫生院申请慢性病鉴定。通过县医保局鉴定后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报销政策:在全国医保定点医院用于慢性病检查及药物治疗的医疗费用报销90%以上(即个人支付占比不超过10%)。
(一)申报流程
四川人民政府所定28种慢性病(病情需符合慢病政策条件):
通过县医保局鉴定后,次月起即可享受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报销政策。
(二)报销限额
1、基本医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病门诊维持治疗病患者,按第一档参保缴费的报销比例为70%,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 1500 元/人/年、按第二档参保缴费的报销比例75%,基本医疗保险限额报销3000 元/人/年,有多个慢性病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在此基础上提高费用200元,但最多不超过 3 个病种。
2、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县卫健局根据县医保局推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的信息,按照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报销政策予以报销,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实际支付控制在9.5%左右)。
(三)报销流程
持有社保卡的慢性病患者,在市内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由医保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按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报销政策实行即时结算,如年内产生住院费用,则从住院费用报销金额中扣减已报销的门诊维持治疗费用。
不能实行即时结算的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于次年2—3月到当地乡镇(中心)卫生院提交资料,由当地乡镇(中心)卫生院集中收集后,统一报送县医保局,县医保局按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费用报销政策予以报销,并将报销费用转入提交的银行账户。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
一、救助内容
救助内容主要是对县域内政策范围外的住院费用、未纳入报销范围的门诊费用、按规定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住院费用实施救助。
二、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具体执行中,对符合救助内容的分段按比例给予救助,即:3000-10000元以下按15%予以救助;10000-20000元以下按20%予以救助;20000元以上按25%予以救助,原则上每户每年一次性给予救助不超过5000元。
三、救助程序
申领程序遵循“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卫生健康局审定→公示→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救助须提供以下资料:
1.蓬溪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由卫生院提供);
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证(慢性特殊疾病诊断证明);
3.遂宁市城乡统筹医疗保险住院费审报清单(复印件加盖医保局公章);
4.蓬溪县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民政局公章);
5.户口簿复印件(含户主、患者、领款人页);
6.银行开户卡(折)复印件。如卡(折)不是贫困户家庭成员,需要有患者本人签字认定的委托书;
7.门诊医疗救助须提供门诊发票原件。
五、补助发放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从村上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30 日内将卫生基金发到救助对象提交的银行开户卡(折)。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报信息公示
贫困人口住院信息公示
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