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澳安卓下载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其它法定管理以及重点监测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埃博拉出血热、其它
4、由公共卫生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自查、通报、汇总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按照报告流程向医院公共卫生科、总值班和分管领导汇报,公共卫生科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2小时内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医生应于12小时内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院内公共卫生科,公共卫生科直报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门诊日志设置规范,项目齐全,发热、肠道门诊设立发热、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上报。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出入院登记薄设置规范,项目齐全,对本科所有入院病人进行详细登记,传染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再次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求完整、准确、规范。
9、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大港澳安卓下载
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1、医生发现传染病,首先进行详细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然后做好处置工作。
2、疫情管理员每日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并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
3、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立即电话通知网络直报员,网络直报员接到报告后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当专家组会诊确诊后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上报。
4、发现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时,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
5、进行网络直报时,经查错、查重、订正后上报。同时登记在《疫情直报登记本》上备查。
6、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7、遇到特殊情况时,报告业务院长协调解决。
传染病法规知识培训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
2、对全院医务人员、新进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以上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4、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诊断标准》、《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技术指南(2016年版)》、《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部发布的本年度内重点传染病诊疗指南培训等。
5、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
6、拒绝参加培训者按有关制度处置。
传染病异常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技科室所有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人,发现甲、乙、丙类传染病病例,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报告。
二、医技科室必须建立反馈登记本对阳性或超过国家标准或超过正常值范围的标本进行登记,登记本由专人保管。
三、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原携带者时,应立即电话通知开具化验单的医生和公共卫生科人员,并做好异常信息反馈登记。
四、对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要做好登记,将结果反馈给开单医生的同时报告公共卫生科人员。
五、医技科室电话告知开单医生后,由开单医生根据化验结果和病人体症等进行传染病诊断和报告。
六、医技科室任何个人对传染病病例阳性检验结果及其病人相关资料有保密的义务。
七、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医技科室异常信息反馈情况进行检查。
传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督查工作由本院“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门诊和住院部每月组织本科人员对传染病的登记、填报、报告质量开展自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现象和行为予以纠正。
3、公共卫生科每月根据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检验科放射科登记本等资料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传染病报告率、及时率、完整理率及准确率。发现问题予以指出,及时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对漏报和迟报等情况按照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进行处置。
4、公共卫生科作好每月院内自查记录,每月一次自查小结,每月一期传染病报告管理通报。
5、门诊部、住院部各临床科室、病案室、信息科、公共卫生科必须接受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疫情管理指导检查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传染病诊断制度
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发现符合下例诊断标准的应诊断为传染病,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1、法定传染病诊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卫生行业标准)。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2、其他重点监测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AFP。
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初复诊、姓名、性别、身份证、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诊断、电话号码、14岁以下儿童填写家长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12小时内上报公共卫生科。直报人员收到报告卡后,及时审核后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和订正报告。公共卫生科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门诊日志,避免漏报和迟报现象的发生。
3、对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人,门诊医生要询问病人流行病学史,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订正卡上报。
4、严格执行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