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管理制度
1. 目的: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精神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医院管理制度及细则。
2. 范围:适用于医院所有在编和非在编职工。各部门和岗位可以根据本制度内容制定符合本岗位实际的管理规定。
3. 定义: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4. 标准(制度):
4.1医院各岗位必须实行岗位管理。
4.2岗位管理制度覆盖范围:全体在编或编外员工。
4.3三类岗位的配置标准:
4.3.1在编员工严格按照县人社局核定标准执行。
4.3.2编外员工:参照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4.3.3特殊科室员工配置标准:按上级有关标准要求执行。
4.4岗位设置原则:
4.4.1科学设岗、宏观调控;
4.4.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4.4.3按需设岗,竞聘上岗;
4.4.4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4.4.5公开、公平、公正、以人为本;
4.4.6责权明确、能上能下。
4.5岗位类别设置
4.5.1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5.2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者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4.5.3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4.6岗位基本条件
4.6.1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4.6.1.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4.6.1.1.1遵守宪法和法律;
4.6.1.1.2具有良好的品行;
4.6.1.1.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6.1.1.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6.1.1.5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6.1.1.6在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4.6.2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4.6.2.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6.2.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4.6.2.2.1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4.6.2.2.2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4.6.3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4.6.3.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4.6.3.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4.6.3.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4.6.3.3.1二至四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
4.6.3.3.2五至十二级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
对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获国家级奖励的可放宽2年,获省(部)级奖励的可放宽1年。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4.6.3.4专业技术一级岗位是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由国家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人员的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3.5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须具有川办发[2008]1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之一。
4.6.3.6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市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除具备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4.6.3.6.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4.6.3.6.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4.6.3.6.3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4.6.3.6.4遂宁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拔尖人才及学术技术带头人;
4.6.3.6.5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为我市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4.6.3.6.6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市内一流人才。
4.6.4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4.6.4.1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4.6.4.1.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4.6.4.1.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4.7建立岗位聘用程序。
成立大港澳安卓下载岗位竞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行政办、监察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组成,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和协调解决聘用工作重大问题。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以及岗位竞聘评分标准定期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征求职工代表意见,讨论通过后实施。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决定,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办理聘用工作相关事宜。监察审计科负责对聘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4.8三类岗位的管理部门
4.8.1专业技术人员:
4.8.1.1卫生技术人员:(1)医、药、技由医教科负责管理。
(2)护理由护理部负责管理。
4.8.1.2其他技术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4.8.2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4.8.3工勤人员:由所在科室进行管理。
4.9建立健全三类岗位的职责和履职要求:
4.9.1由人事科负责指导撰写,护理部、医教科及各科室负责建立及修改。
4.9.2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建立健全岗位考核评价机制:
制定医院《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将科室和医务人员医疗质量管理情况纳入医师定期考核、晋职晋升的重要评价依据。各科室建立考核、评价记录,护理部、医教科、监察室负责监管。人事科负责考核合格后的聘岗、调资、考核反馈等。
6.流程图:(见附件)
7.表单及用物设备(见附加)
8.相关文件:大港澳安卓下载《关于修订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蓬人医〔2022〕29号,见附件。
9.修订说明:大港澳安卓下载《关于修订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蓬人医〔2022〕29号
是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通知》(遂人社办法〔2021〕10号)及蓬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蓬溪县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蓬人社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在大港澳安卓下载《岗位竞聘实施方案》(201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
附件
大港澳安卓下载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根据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和遂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通知》(遂人社办法〔2021〕10号)及蓬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蓬溪县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蓬人社发〔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大港澳安卓下载岗位设置方案,制定竞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管理制度,通过岗位管理、合同管理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政策依据
1.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遂府办发〔2008〕18号)
2.遂宁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的通知》(遂人社办法〔2021〕10号)
3.蓬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蓬溪县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蓬人社发〔2022〕27号)
4.《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人发〔2008〕40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号)。
三、组织领导
成立大港澳安卓下载岗位竞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行政办、监察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人事科组成,具体工作由人事科负责。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和协调解决聘用工作重大问题。岗位聘用基本条件以及岗位竞聘评分标准定期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征求职工代表意见,讨论通过后实施。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工作决定,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办理聘用工作相关事宜。监察审计科负责对聘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四、聘用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医院岗位设置按岗择优聘用人员,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2.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五、竞聘岗位设置
按蓬溪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蓬溪县卫生健康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文件为准。
六、岗位竞聘范围和条件
(一)岗位竞聘范围:与本院建立人事关系的在编在职人员。(二)竞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在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三)岗位条件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首次岗位聘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的岗位聘用基本条件如下。
1.管理岗位条件
聘任管理岗位的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中技、高中)以上学历,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技术岗位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竞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当具备准入控制的相应职业资格。
(1)一、二级岗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三级岗位须在四级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五、六、八、九、十一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四、七、十、十二级岗位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任职资格。
(2)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及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寬年限。获得上述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系指直接获得.上述奖励设立机构奖励的人员,不包括参与完成上述奖励的项目或者工作、由获得上述奖励的机构另行奖励的其他人员。
(3)五级岗位: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聘用)2年以上。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是市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由市实行总量控制和管理,其任职除具备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②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③遂宁市有突出贡献优秀人才、拔尖人才及学术技术带头人;
④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为我市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⑤其他在科技进步、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领域取得重大成就,做出重大贡献,同行公认的市内一流人才。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七、竞聘方法与步骤
(一)公布岗位和聘任条件
1.人事科每年公布当年岗位情况及空缺岗位个数。
2.公布竞聘条件。
(二)竞聘方法
1.个人申请竞聘岗位,填写《竞聘岗位申请表》,并提交竞聘所需提供的材料;
2.竞聘领导小组对职工申请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竞聘岗位基本条件的予以退回,对不符合竞聘岗位基本条件的人员取消竞聘资格;
3.竞聘领导小组根据聘任权限,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按聘用条件进行量化竞聘,实行评分制,并公示个人得分,各岗位分别按个人所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聘任,符合条件者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4.竞聘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报送受聘人员名单备案。
(三)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
1.每年由人事科公布提交资料时间,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竞聘岗位申请表》,按现取得资格申报相应岗位(以取得资格证为准)。
2.需提交的材料有:
(1)各级表彰奖励(自发表时间3年内有效)、科研奖项(自证书时间5年内有效)、论文、论著、科普、专利(自发表时间3年内有效)、对口支援的原件及复印件等;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聘任证书、公需科目学分证、继续教育学分证、年度考核结果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资料以人事科发布通知为准。
八、竞聘管理方法
(一)聘任高一级职称岗位。在取得相应任职资格且符合聘任条件,有空缺岗位时,按“先取得先聘任”原则进行聘任。如果是取得时间一样,岗位不足时,以评分分值高低依次进行岗位择优聘任(评分详见附件)。
(二)聘任现任职称中高一级岗位。达到聘任上一级岗位任职年限,且符合聘任条件,有空缺岗位时,按聘任现岗位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聘任。当岗位不足时,以评分分值高低依次进行岗位择优聘任(评分详见附件)。
附件
蓬 溪 县 人 民 医 院 岗 位 竞 聘
量 化 内 容 及 评 分 标 准
一、工作年限:
量化内容:从实际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以档案认定的工龄为准)。
评分标准:每满1年计0.5分,不满1年不计分。
二、学历/学位
量化内容:本人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评分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取得博士学位12分,单证或非全日制同等学历11分;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9分,单证或非全日制同等学历8分;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取得学士学位6分,单证或非全日制同等学历5分。
全日制大学专科4分(非全日制3分)、中专(或职高)2分。
三、职务(仅限现任实职)
量化内容:对从事管理工作或者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又从事一定管理工作的人员,按其所担任的实职级别评分,有职务兼任者,按最高职务计算。主要包括院级领导,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各科室、各部门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小组长。
评分标准:党支部书记4分,团委书记1分,科主任4分,主持工作的副主任3分,副主任2分,护士长2分,小组长1分。党委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参照科主任评分标准。
四、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
量化内容: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取得的工作业绩。包括:学术论文、科普、专利、科研项目。
评分标准:
1.论文: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http://www.gapp.gov.cn/)上能查询到的、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限5篇以内。加分对象的第一通讯地址应为“大港澳安卓下载” 。不认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公开发行的合法期刊上不能查询到的各种类型增刊。
(1)在SCI期刊上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一篇基础分10分,再以影响因子分值附加计算;
(2)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著,每篇6分,论文每篇5分;
(3)在普通杂志发表的与专业相关的论著,每篇2分,论文每篇1分。
2.在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政务微信或正式发行的期刊、报刊上公开发表本专业科普文章,每篇加0.5分,限3篇以内。
3.专利: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作为第一专利人获得专利认可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5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每项2分。专利权人须是“大港澳安卓下载”。
4.科研项目或成果: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参与的,获得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奖、科研课题(已取得立项证书)及参与多中心研究科研课题的,按以下标准得分:
奖项 |
责任人次 |
国家级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科技进步 一等奖 |
第一责任人 |
20 |
15 |
10 |
5 |
第二责任人 |
15 |
10 |
6 |
3 |
|
第三责任人 |
10 |
5 |
3 |
2 |
|
科技进步 二等奖 |
第一责任人 |
15 |
10 |
6 |
4 |
第二责任人 |
10 |
6 |
4 |
2 |
|
第三责任人 |
6 |
4 |
2 |
1 |
|
科技进步 三等奖 |
第一责任人 |
10 |
6 |
4 |
3 |
第二责任人 |
6 |
4 |
3 |
2 |
|
第三责任人 |
4 |
3 |
2 |
1 |
|
科研成果奖 |
第一责任人 |
20 |
15 |
10 |
5 |
第二责任人 |
15 |
10 |
6 |
3 |
|
第三责任人 |
10 |
5 |
3 |
2 |
|
科研课题 |
第一责任人 |
10 |
8 |
6 |
3 |
第二责任人 |
8 |
6 |
4 |
2 |
|
第三责任人 |
6 |
4 |
2 |
1 |
|
多中心研究科研课题结题(我院作为参研单位) |
主研人 |
4 |
3 |
2 |
1 |
备注: a.科研项目以各级科研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立项文件为准;
b.科研课题主研单位应为“大港澳安卓下载”;
c.参研人员排名应在课题申报时确定,且应在医教科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d.同一项目或者课题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分值计算。
五、医学学术团体任职
量化内容:本人现任本专业最高等级医学学术团体职务情况,包括中华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管理协会、四川省医学会、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质控中心旗下的医学学术团体,不包括属于社会团体的医学学术团体。
评分标准:
1.国家级学术团体主任委员8分,副主任委员6分、常务委员4分、委员3分;
2.省级学术团体主任委员6分,副主任委员4分、常务委员3分、委员2分;
3.地市级学术团体主任委员3分、副主任委员2分,委员1分;
备注:如一人同时担任多个学术团体任职,只按一次最高分值记分。
六、个人荣誉称号
量化内容: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获得的院级、县、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等表彰情况。
评分标准:
1.国家级个人荣誉称号,属党中央或国务院颁发计5分,部门颁发计4分;
2.省部级个人荣誉称号,属党委或政府颁发计2分,省属部门颁发计1.5分;
3.市级个人荣誉称号,属党委或政府颁发计1分,市属部门颁发计0.8分;
4.县级个人荣誉称号,属党委或政府颁发计0.6分,县属部门颁发计0.4分;
5.院级荣誉称号0.2分。
备注:如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因同一内容多次受表彰,只按一次最高分值计分。
七、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量化内容及评分标准: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担任的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计后备人选。获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10分,后备人选8分;获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6分,后备人选4分;获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4分,后备人选2分。
八、顺利完成国家、省指派的医疗支援任务
量化内容:本人受聘担任现任职称以来完成政府指令性由医院派遣的对口支援医疗任务。
评分标准:参加援民族或高原地区的给予1分/年,参加援外(援助国外)的给予2分/年,参加抗震救灾、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给予1-2分/次(具体所加分值由竞聘领导小组根据援助时间及工作任务等研究决定)。
九、医德医风
量化内容:本人受聘担任现任岗位以来受到的投诉、通报批评等医德医风考评结果。
评分标准:本人受聘担任现任岗位以来年度医德医风考评结果需为“合格”及以上。若受聘担任现任岗位以来,受到医院行政、纪委专项通报处理的每次扣1分;受到上级行政、党委处分的每次扣2分。因同一错误受到多重处分的,以最高分为准。任现职期内多次受院内通报处理、上级处分的,扣减分累加,最高不超过10分。
十、质量与安全
量化内容:本人受聘担任现任岗位以来出现的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
评分标准:
医疗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造成医院赔偿或严重不良影响,经医院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讨论或鉴定。
(1)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严重不负责任延期1年参加竞聘;
(2)认定为主要责任的扣8分;
(3)认定为对等责任的扣6分;
(4)认定为次要责任的扣4分;
(5)认定为轻微责任的扣2分。
十一、年度考核
量化内容:本人受聘担任现任岗位以来年度考核结果。
评分标准:不合格,扣3分/次;基本合格,扣1分/次;优秀:加0.3分/次。
本方案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自医院发文之日起施行,由人事科负责解释。原竞聘方案同时废止,如有新的岗位竞聘相关文件、规章制度出台,执行新的文件及规章制度。